校史室基金代碼【460101】
2011.3.10核定
第一條 為妥善使用各界之捐款,特依據「輔仁大學各界捐款使用管理辦法」,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各界對本室之捐款,均經由本校公共事務室辦理。
第三條 各界對本室之捐款,本室依本校相關規定進行支用。
第四條 專款用途:
1.捐款人之指定用途。
2.購置本室相關儀器設備。
3.出版品編製費用
4.本室其他相關業務之使用。
第五條 本辦法未規定者,依「輔仁大學各界捐款使用辦法」規定辦理。
第六條 本辦法經簽核通過,並報請校長核定後,送公共事務室備查施行。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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