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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九二十時-教廷對中國教會的調查


陳方中

   從民國元年的〈上教宗求為中國興學書〉,到民國五年老西開事件後,雷鳴遠及湯作霖寫給教廷的報告,乃至民國六年英斂之的〈勸學罪言〉,都使教廷對在中國的傳教活動,有了新的評估。這些呼救的聲音,固然能引起教廷的同情,但教廷亦須聽取傳教士一方的意見,而這些意見常與本地派說法不盡相同。教廷如何在這些立場不一的說法中,得到真正的訊息,然後作出正確的判斷呢?

  教廷在民國六年至七年,推動與中國建交受挫的事實,給了教廷直接的經驗,使其可以感同身受中國教會的痛苦,同時也使教廷決定不再忍受歐洲各國政府,特別是法國,藉由宗教擴展國家影響力的作法。

  即使教廷已更了解中國教會問題的癥節,但按照教廷處理爭端的習慣,應該派人進行調查,然後才能進行正式的處斷。於是先派獻縣代牧區耶穌會的劉主教進行調查,關於調查的情形,目前了解不多,但雷鳴遠在他寫給一位教廷官員的信件中,認為劉主教這位法國耶穌會士,仍然試圖尋找本地派不服從的證據,而非進行一次公正的調查。在劉主教調查過後,民國八年初,由廣州代牧光主教以宗座視察員的身份進行調查。光主教調查的依據是教廷所發的問題,法文本共有二十八條,中文本則有二十二條。

  光主教從南方諸省開始調查,當時雷鳴遠在浙江嘉興,當光主教抵達上海後,召雷鳴遠前往唔談。雷鳴遠寫信給湯作霖,對光主教表達贊許:「光主教在其所有言談中,顯露出他坦誠和純樸的爽直,這些足可使我向他敞開我的心扉,向他傾訴。」在民國八年十一月光主教抵達天津後,在法租界中見了湯作霖。光主教撤銷了天津杜主教褫奪神權的處罰,但也命令湯作霖離開中國。湯作霖在民國八年十二月離開中國,回到巴黎遣使會的母院。以後湯作霖離開了遣使會,加入了瑪利諾會。在一些人的記憶中,湯作霖是一位愛照相,不愛說話的神父。

  光主教在巡閱過程中特別要解決天津教會的問題,他在民國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召開了華北主教會議,十八日以教廷特使的身份發給天津全體神父一份公函。馬相伯取得後,將之翻譯為中文,其中言天津之教友缺乏平安。「平安之界說,秩序安寧之謂也。秩序既停頓,平安失其所。……秩序者,謂凡神修事件,教友當臣服於司鐸,司鐸臣服於主教,主教臣服於教宗是矣。故爾等應保存秩序,秩序自保存爾等。」這些話說的沒錯,是教會長期發展維護的基本原則,但其實也是阻礙教會革新發展的藉口,在這當下則是對雷、湯等人的責備。

  光主教也提出了幾項教會的基本原則,譴責天津運動違背了這些基本原則。他說教會:「一不容受教於眾庶之無神品者。彼眾既將中國政府舊有之上下等威權推翻之後,改造共和國家,遂夢想教中治理亦然改變,其思想之紕謬,蓋無甚於此矣。」這些「眾庶之無神品者」,指的應該就是英斂之、馬相伯等人。「二不容受教於報界,報界雖有教中人主政,但為歆動閱報人起見,亦不能不大放厥詞,恣意之餘,輕率悖謬,不誠信,不確鑿,蓋往往而有。」這個言論不實的報界就是「益世報」。「三不容受教於耶穌教人……」這裏指的是在一些慈善活動時,與基督教的合作。

  在翻譯光主教指示之後,馬相伯很顯然對光主教是失望而憤怒的。他已聽說光主教帶來問題二十八條,但光主教並未向華籍神父出示。馬相伯取得了這二十八條的法文本,然後他擬定了答案,請當時北京的一些教友領袖簽名認可,這些教友領袖包括王學臣、魏子軒、趙乘喆、艾達天、王子真、鄭景權等人。這些問題有許多是一針見血的指出中國教會的弊端。如第一問:「聖教會應用何法以免華人疑忌,不再視為西來之客教,與西國官員之教務?」第十三問:「自來選舉傳教神長是如何?本地司鐸有選舉權否?」第十六問:「該傳教士學習華言否?其舉動能將就人民之習尚否?勉力誘勸外教否?能親口講道否?不但借助講要理先生及教友否?」第二二問:「應合許多教區,設公共之修道院否?何以不遴選學生遣送羅馬?」第二三問:「本地司鐸其才能若何?令其擔承各等職權否?與聞主教之會議否?其待遇之也較之西洋教士若何?」第二六問:「有大學院否,有為上等社會之學校否?可設立一教會中央區域,研究學問,刊發報章否?學校兼收教外生否?其利其害?」

  馬相伯在答案中認為要使天主教擺脫洋教之譏,最好的方法,「來華傳教,何妨按國籍法,亦改為中國民籍……則不含各該教士本國政府之臭味……果能行此,則一切疑忌心不待煩言而自解。」馬相伯也認為傳教區域之歸劃不當,各修會自有地盤,「又不准他會或他國修士,設立高等學堂,及關於科學等種種建設,而又不能抵制誓反教人,殊屬無謂,徒令區內外教人,少許多改邪歸正之機會耳。」而「西國教士十無一二可說普通語言,華教士無一二可寫普通文字……」都使傳教之效果大打折扣,「所著之書,所講之道,惟老教友之明白者,尚可勉強會意,而主教由此則更深居簡出矣。」而修院中培養神職人員的教育亦頗不上軌道,國籍修士們「中國文程度本不甚高,而拉丁文程度則較前更低;聖教歷史且不講求,科學更無論矣……傳教之士,學問不高,何以開啟華人,維持教務?」再加上外國主教,對國籍司鐸素來輕視,「其待遇本地司鐸,能令外教人一望而知為小小當差耳。」

  以上種種情形,光主教不願中國教友表達,馬相伯等即自行上書向教宗表達。

  走筆至此,心中感慨有二:一是當時中國教會顯然意見極不一致,改革所需之努力極大,阻力極強,但教廷不計利害,只問是非,故吾能在此寫這一段光榮歷史。另一感慨是當時教會保守至極,其所謂教友的身份,教會報刊的言論,以及與基督教人的關係,在現在看來,立場皆截然不同。就在這個看來再一次打擊中國教會的時刻,教宗忽然發表了〈夫至大通諭〉,那是我們下一次的主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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